先前討論署名權的博文裡提過ICMJE指南,可以幫助研究人員決定每個的貢獻程度是否足夠列為作者,後來黃曉磊老師的文章《論文署名,學術不端和不正當競爭》更進一步討論了這個議題。學術論文的作者順序需要經過深思才能決定,在決定作者順序之前,了解第一作者跟通訊作者的概念是很重要的。
誰是第一作者?
第一作者通常主導大部分的實驗工作,在一般的情況下,當引用一篇論文時,提到的就是第一作者的名字,如Jones et al. report that…。以第一作者的身份進行論文發表對Ph.D.學生的學術職涯是很重要的,全球大部分的Ph.D.課程畢業標準都要求學生要作為第一作者發表至少一篇論文,這也就是為什麼如果有2位以上的Ph.D.學生一同合作畢業論文時署名權的爭議無可避免;對博士後及資深教授來說,作為第一作者的期刊論文發表是爭取基金、職稱晉升及重新僱用時的重要因素。據此,學術英文論文發表的作者名單裡,第一個名字一直是最搶手的位置。
在第一作者之後,作者順序是根據對研究的貢獻度排序,貢獻度越高的排名越前。不過,有時候可能會有多位作者貢獻度相同,為了避免署名權爭議,建議在研究計畫啟動的時候就該討論決定作者順序,然後在研究計畫進行時隨時記錄每個人的貢獻。
通訊作者的角色是什麼?
投稿的時候,期刊會要求一位通訊作者,通訊作者會收到所有的期刊通知,包含審稿進程、同行評審意見以及審查結果等。雖然期刊認為通訊作者只是單純的行政角色,在一些國家文化裡這個角色與資歷相關,通訊作者通常是研究計畫主持人或資深研究員,他們的通訊地址基本上不會有什麼變動。萬一研究計畫主持人剛好是貢獻最多的人,他可以同時擔任研究的第一與通訊作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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