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接受(accept in its present form):期刊將會發表原始論文,不需任何修改,不過很少有論文會收到這個決定。
小修後接受(accept with minor revisions):亦稱為有條件接受,這表示論文需要進行一些小幅度的修改後方能接受,這個決定也不是非常常見,收到這個決定的論文,可能不需要再經歷審稿,通常期刊編輯會自己審閱核准,不過,作者必須要記得「小修後發表」, 不代表保證接受,前提是期刊編輯對修改的內容滿意。
大修後接受(accept with major revisions): 如果編輯認為論文被接受前需要大幅度的修改時便會做出這個決定,作者在遞交修改稿時必須要附上審稿意見的逐條回覆,修改後的論文也有可能再度送交評審,通常會交給同樣審稿人,不過編輯也有可能選擇不同的審稿人,第二輪的審稿(有些期刊稱作“再審稿”)的結果是根據作者針對審稿及評審意見的修改還有回覆的完整性,如果作者沒有謹慎回答所有的意見,有可能需要再進一步修改,最糟的情況有可能是拒稿。
修改後重投(revise and resubmit):有時候論文被拒了,但期刊編輯會表現出重新考慮的 意願,論文可在修改後重新作為新投稿提交,如果作者願意接受的話,必需根據審稿和編輯的意見深度修改論文,然後再重新投稿同一家期刊,這次的再投稿必須準備一封信函,提供第一次投稿的稿件編號還有根據審稿意見進行了什麼修改,編輯會檢查修改後的論文還有信函,必要時將論文送交新一輪的評審。